关于2019级本科生辅修专业(学位)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辅修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江财教务字[2016]第15号),为了拓宽本科专业口径,促进各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经研究,决定自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起,对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设辅修专业(学位)教育。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辅修专业(学位)
开设学院 | 辅修专业 | 辅修学位 |
会计学院 | 注册会计师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国际经贸学院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学士 |
国际商务 | 管理学学士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学士 |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学士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学士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文学学士 |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工学学士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我校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报名条件: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根据自愿原则,可缴费修读辅修专业或攻读辅修学士学位,具体条件如下:
(1)在校第一、二学期取得不低于标准学分,且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2)在校第一、二学期取得不低于标准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在校英语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不低于70分或大学英语通过四级,且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可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
(3)家庭经济条件允许。
三、辅修合格条件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发放辅修专业证书:
(1)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
(2)辅修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
(3)符合所修辅修专业规定的外语、论文等其他条件。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1)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2)辅修学士学位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符合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外语、论文等其他授予条件。
3.辅修的专业信息、学位信息在毕业时与主修的毕业、学位信息一同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学位网。辅修专业证书配合主修毕业证书一起使用,在学信网查询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可以查询辅修专业信息。辅修专业信息无法单独在学信网上查询。
四、学习管理
1.课堂考勤
辅修专业(学位)课堂考勤参照《江西财经大学学生课堂考勤管理规定(试行)》江财教务字[2006]33号执行。
2. 补考及重修
(1)补考:按期末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要求登录新教务系统报名;
(2)重修: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新教务系统选课重修。
3. 教学安排
辅修专业(学位)的授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期,课表可在新教务系统查询。
4. 退读
需退读辅修专业(学位)同学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退读辅修专业(学位)申请表》,于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到教务处办理退读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缴费注册后,若因本人原因未办理退读手续中途退读者,已缴学费和已发教材一律不退。若未按期缴纳学费及注册,不得参加后续学习及考试。
五、申报程序
1.报名: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9日学生自行登录新教务系统报名。网址:jwxt.jxufe.edu.cn;流程:学籍信息=>辅修报名);
2.学院审核:2020年12月2日前学院审核学生辅修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后报教务处;
3.学校复审:教务处对资格进行复审,15人方可成班。对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可根据撤班补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其他专业。
4.按时缴费。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安排
1.收费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准江西师范大学等十三所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关于调整我校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财务字〔2010〕6号)。
2.收费标准:辅修学位学费按每生每年3800元收取,辅修专业学费按每生每年2500元收取,一次缴清一年学费。
3.缴费时间:2021年1月16日前。
4.缴费方式:按财务处要求统一使用支付宝赣服通缴费。
5.因江西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方式改革,我校的学费收入由以往学校汇缴方式改为由学生直缴方式,即学生交费直接进省财政帐户。因此,如退费,财务处需向省财政厅申请,由省财政审核后(约三个月至半年)直接将相关费用退回学生原交费时用的银行卡内。请学生慎重选修。
对于逾期未缴费的同学,将取消其辅修专业(学位)修读资格。
七、招生宣传
1. 教务处将组织相关学院举办辅修专业(学位)招生宣讲会,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周三)下午14:30,地点为麦庐园校区第三教学楼一楼报告厅,主要培训内容:
(1)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安排专业负责人向学生介绍本专业培养方案、招生条件及发展前景,并解答相关问题;
(2)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向学生介绍辅修专业(学位)申报和运行的相关制度,并解答问题。
2.请各开设辅修专业(学位)学院于2020年11月9日至13日期间,积极开展辅修招生宣传活动,包括在学院网站发布招生宣传材料,为学生提供辅修专业(学位)招生报名、学习内容和专业前景等相关内容咨询等。
3. 请2019级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为学生申报辅修专业(学位)提供指导。
八、特别说明
因《中级财务会计》的先修课程为《会计学原理》或《会计学》,凡申请修读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的同学请以现有行政班为单位将学号、姓名、班级发到邮箱shihua6409@163.com(已修读《会计学原理》或《会计学》的同学无须报名,不接收个人报名),学院将视报名情况安排学前免费培训。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